2016年下半年鹽城市部分事業單位統一招聘面試問題
1. 統一筆試閱卷結束后,各類崗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研究確定。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在1:3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2. 招聘部門(單位)將在面試前對參加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市直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鹽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公布(縣(市、區)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所屬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公布)。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3. 面試卷面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當場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