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如東縣事業單位2016年招聘報名資格復審問題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復審。如有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領取《面試通知》。
2017年畢業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2016年畢業尚未就業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其余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留學回國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