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衛計委直屬5家事業單位2016年招聘人員聘用方式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總成績分數相同時,取面試成績高者;總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加筆試決出名次,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市衛生計生委和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考察標準參照省考錄公務員標準執行)。
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成績相同取舍辦法同前)。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鹽城市人社局、鹽城市衛生計生委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試用期及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2016屆畢業生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