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農業科學院2016年第二批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熱愛農業科研事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級職稱人員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崗位表中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工作年限的基準日期為2016年10月31日。
4、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5、應聘者均須有國家認可的學歷及相應學位,且必須均與所需專業相對應;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 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