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時間及地點:2016年11月28日—12月1日,各縣(區)招生辦。
二、畢業條件:
(1)學完本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全部課程,通過省考委組織的自學考試并取得全部合格成績;(2)完成該專業所規定的實踐性環節考核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3)思想品德鑒定符合要求。
三、辦理畢業手續:
(1)凡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持《準考證》到縣(區)招辦領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畢業生辦證須知》各一份。
(2)考生本人要用鋼筆如實填寫《思想品德鑒定表》,單位要對考生的思想品德做出鑒定,并加蓋公章(無工作單位的考生可由戶口所在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鑒定)。思想品德鑒定不合格者,省招辦將取消其畢業資格。
(3)考生交驗的畢業材料:①《思想品德鑒定表》;②準考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考生提供的專科證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必須和申請辦理的本科證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考生先將專科證勘誤后再來申請,身份證號碼15位者不予辦理);③登陸: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www.heao.gov.cn),打印“考生在籍信息單”; ④保證書;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在辦理畢業證審查手續中,若發現考生單位思想品德鑒定不合格、考生提供虛假材料、考試過程中有替考等違紀現象,將取消本次畢業證辦理資格。對替考考生,還將按照規定取消相應替考成績。
四、領證時間及地點:2017年1月10日左右,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和辦證地點開具的證明條領取畢業證書,領證具體時間請咨詢辦證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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