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教育局、泰州醫藥高新區科技教育局,市直有關學校:
根據市高校招生委員會、市教育局《泰州市2012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泰教規[2012]1號)精神,凡報考師范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由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加試,專業加試合格者方可報考在我市招生的師范類學校相關專業。泰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近期將對報考該校師范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進行專業加試。希各市(區)做好宣傳工作,鼓勵具有良好素質和較好專業基礎,有志報考在我市招生同類學校同類專業的學生,參加泰州師專組織的專業考試。專業加試的具體辦法附后。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泰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2年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學前教育專業考試辦法
為保證五年制師范招生質量,增強服務地方基礎教育的能力,決定對今年報考我校五年制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繼續進行專業考試,具體辦法如下:
一、報考對象:
有一定相關專業基礎或特長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專業考試科目及分值:
音樂教育專業:素質40分(視唱20分、節奏與模唱20分)、聲樂35分、舞蹈(或器樂)25分,總計100分。
美術教育專業:靜物素描100分。
學前教育專業:唱歌50分(自選歌曲30分、節奏與模唱20分)、舞蹈25分(自選舞蹈或舞蹈動作模仿)、口語25分,總計100分。
三、報名方法:
報考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須填寫報名表(報名表在考生所在學校領取或登錄我校網站www.tzsz.net下載,也可在考試報名處領取);憑報名表于指定時間到我校報名,領取考試準考證,同時提交同底版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張;報名考試費60元/人,在考前按規定收取。
四、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
為方便考生,本次專業考試集中安排兩次,考生可選擇任一次參加考試。
①2012年5月5日-6日 8:00--17:00
②2012年5月12日-13日 8:00--17:00
考試地點:泰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春暉校區(泰州市春暉路100號)。
所有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于當天上午7:30時前,持報名表到考試地點報到。
五、考試及錄取辦法:
l.凡志愿報考我校五年制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均應參加專業考試。
2.考生持準考證進入考場,所需的歌譜、樂器、錄音帶、畫具、顏料等自備。
3.考生應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4. 各專業考試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合格考生名單將于5月18日起公布,并發放專業考試合格證。
5. 考生按泰州市招生辦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填報志愿。
6.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結合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學前教育專業要求,在政治思想品德、專業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根據該專業招生計劃數按中考文體總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泰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1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