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的綜合成績,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人選。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在上述考察中應聘教師的個人素質和能力需達到學校各項工作的管理要求。
第一類崗位的考察,分兩部分進行:一是進班授課,應聘人員將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準備的授課內容,面向教學班級現場教學,由考官根據教學情況給出分數;二是組織實施教育活動,應聘人員將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準備的教育主題,面向學生群體,組織現場主題教育活動,由考官根據教學情況給出分數。
第二類崗位的考察:組織體育活動或指導專業隊訓練,由考官根據表現情況給出分數。
第三類崗位的考察:參與學校具體工作,由考官根據表現情況給出分數。
考察總分為100分,80分為合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本單位可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進行等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