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
天津醫科大學將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額選擇應聘人員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組織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
面向公開招聘人員的體檢由天津醫科大學統一安排,費用自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體檢者可申請補檢一次。體檢的具體時間安排待面試結果發布后另行通知。
考察
應聘人員的考察由天津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
考察主要是對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考察的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期間被考察人員進入工作崗位參與具體工作。考察的結果將作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