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報及錄取
(一)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分為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分省招生計劃藝術院校。參加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組織提前錄取;參加我區藝術加試的考生可以填報分省計劃(我區對外公布的提前藝術類批次招生計劃),由我區組織錄取,錄取原則:“文化成績達到藝術類本、專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加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藝術類本、專批次外的非藝術類專業。
(二)未參加我區統考藝術加試的考生不得填報以省級藝術類招生專業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的藝術院校(專業)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