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業務工作需要,崇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公開選聘1家律師事務所作為法律顧問,歡迎符合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參加選聘。
一、服務范圍:崇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業務所涉及的法律事務。
二、服務期限:暫定二年
三、服務內容:
崇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涉及《勞動法》、《公務員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社會保險法》、《職業教育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失業保險條例》、《工傷保險條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省勞動合同條例》、《省工資支付條例》、《社會保險征繳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其服務內容包括:
1、法律咨詢。就業務工作中遇到的一般、簡單法律問題,提供口頭或者書面的法律分析意見。
2、出具法律意見書。根據聘請方的要求,對聘請方的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行為、合同行為等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為聘請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和法律建議。
3、出具合法性審查意見書。對聘請方參與起草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以及起草或者擬發布的重要規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審查意見。
4、協助研議難點問題。受聘請方邀請,定期或者不定期(通常為每月一次)就涉及聘請方法律事務中的疑難復雜問題進行研究、討論,提出法律意見。被聘請方應及時安排承辦律師以保證隨叫隨到。
5、舉辦法律講座。結合聘請方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為聘請方單位人員舉辦法律講座,以提高聘請方人員依法行政法律意識和水平。
6、代理重大非訴訟法律事務。受聘請方委托,代理或者協助聘請方處理有關涉法的疑難復雜、信訪、執法等重大非訴訟法律事務。
7、代理訴訟法律事務。當發生涉及聘請方訴訟、仲裁等活動時,接受聘請方委托和授權,作為聘請方的代理人參加訴訟、仲裁以及執行等訴訟程序。
8、應聘請方要求,參與行政執法聽證活動。
9、協助聘請方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四、選聘條件:
1.參加選聘的對象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成立的律師事務所,并在崇川區行政區域內有常設機構。
2.律師事務所通過上年年檢,考核稱職的執業律師不少于5名,機構及人員執業穩定,近三年內未因任何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受過處罰,在本區域內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影響力。
3.選派的服務人數至少為1人。選派服務人員應具有專職律師執業資格證并經年度檢審合格,專職從事法律事務(指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法律事務)5年以上,具有豐富的行政機關法律實務經驗,并有相應的業績。主要執業方向為社會管理、行政執法領域,熟悉行政法律法規、行政機關基本運作流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相關業務,熟悉崇川區的勞動用工、征地安置政策。
五、需提交的材料:
1.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2.律師事務所簡介,近三年獲得相關榮譽的證明材料;
3.擬安排的律師簡歷、執業證及相關證明材料;
4.法律顧問合同草案和服務報價。
報名的律師事務所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作為無效報名處理。
六、材料提交時間: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16:00截止。地點:南通市青年中路128號崇川區便民服務中心316室。
聯系電話:55082223,聯系人:徐曙明
七、選聘方式:
由崇川區人社局邀請相關專家組成評定小組,對參加選聘的律師事務所,綜合考察服務能力、法律顧問合同和服務價格等因素進行評議(評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擇優確定聘請對象,并將確定的聘請對象在中國崇川網(http://www.chongchuan.gov.cn/)和崇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chongchuan.gov.cn/)公示。
公示期內未收到經查實的影響選聘資格的情況反映的,在公示期滿后十個工作日內與確定的聘請對象簽訂法律顧問合同。
南通市崇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