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分兩種:
1.即將要畢業的,但是還沒拿到畢業證,或者已經停止學習了,處于實習狀態的;
2.拿到畢業證了,但拿到畢業證的時間不超過2年或三年擇業期年限的(超過則為往屆生)。
簡單的說,就是大學畢業后,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將本人的檔案留在了學?;蛘叻旁诹巳瞬攀袌?,在你畢業的這兩年內,你都可以以應屆生的身份參加各類公職考試。比如,兩年擇業期內的大學生,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情況下可以以應屆生的身份參加2017年的國家公務員,但是對于浙江公務員考試,限制了必須是當年的畢業生,以下舉例說明:
所謂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特指2017年應屆畢業,能取得畢業證。“2017年應屆畢業生”和“應屆生”是不同的。
那么,2017年應屆畢業生簽訂三方協議還能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參加省考嗎?
這是困擾很多考生的問題,這里明確的回復大家,2017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即使簽訂了三方協議,也不影響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2017年浙江公務員考試。
【典型問題】
“老師,您好,我是2016年畢業生,尚未工作簽合同,那么可以以應屆生的身份報考2017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嗎?”
【相關解答】
浙江公務員考試中,應屆生限制了必須是當年的畢業生,也就是說2017年浙江省考應屆生專指2017屆考生。所以,此種情況是不符合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