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理念,本著方便學生就業和促進學生學習積極性的原則,根據教育部和貴州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允許學生申請轉專業。
一、條件
1、在讀一年級普通全日制新生。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任何處分。
3、學生申請轉專業以當年的高考成績、分類考試招生成績和中職單報高職成績為基準,須達到擬轉入專業在當年生源地同類考試招生的錄取分數線為基本條件。
4、從鼓勵學習的角度出發:期末各科考核成績(含考試、考查)的平均績點(以教務處出具的成績為準)列班級前3名者。
5、從有利于今后就業的角度出發:有與專業培養目標相關的用人單位出具的、轉到某專業后可以接收就業的書面證明(加蓋單位或人事部門公章)。
在滿足上述條件中的1、2、3條基礎上,達到第4或第5條要求之一的學生可以申請轉專業。
轉專業只能在相同科類專業之間進行,不能跨科類,即不能從文科專業轉到理科專業,反之亦然。
二、受理時間
轉專業的工作安排在第一學年的第二學期進行。
三、程序
1、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家長簽字,填寫《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并告知班主任后,在第一學期第18周交到學生處;
2、用人單位出具的就業接收證明務必于第二學期學生報到的時間內交到學生處;
3、學生處根據上述原則初步確定可轉專業的學生名單,并上報學院分管領導;
4、經學院黨委會同意,院長辦公會研究,確定最終轉專業學生名單;
5、轉專業學生名單必須在校園內和學院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五、補充說明
1、每班額定人數原則上不超過50人,請同學們參照目前各專業班級人數慎重選擇。
2、中澳聯合辦學班級學生轉專業參照執行,具體辦法由國際合作部制定。
若發現書面證明有弄虛作假者,除取消專業調整資格外,學校將作相應處理。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