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依法規范招生行為,保證我校普通??品诸惪荚囌猩ぷ鞯捻樌M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貴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簡況
第二條學校名稱:黔南民族師范學院(學校代碼:10670)。
第三條學校地址:貴州省都勻市斗篷山路(郵政編碼:558000)。
第四條學校辦學性質:公辦;辦學層次:碩士研究生、本科、???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條學校以師范教育為主,積極發展非師范教育;以本科教育為主,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輔之以適當的??平逃?。
第三章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學校招生工作。
第七條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是學校招生和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報考條件及報名
第九條貴州省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同時達到以下條件的可報考:學生完成高中階段11門課程考試;學業水平考試成績2門課程達到B等及以上等第,另有至少6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男生身高需達到165厘米,女生身高需達到155厘米。
第十條達到以上報考條件的考生根據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貴州省招生考試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以及填報志愿相關規定,登錄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網站報名和填報志愿,網上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填報網址為:http://gkzy.gzszk.com。
第五章評價方式與成績計算
第十一條我校普通??品诸惪荚囌猩鷮嵭?ldquo;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的評價方式,文化素質評價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由我校組織面試。
第十二條我校普通專科分類考試招生使用綜合測評成績進行錄取,綜合測評成績滿分150分。綜合測評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1門課程平均分)×60%+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40%。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及職業適應性測試均為150分制,職業適應性測試低于90分的不予錄取。
第六章考試安排及內容
第十三條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2017年3月23日到我校進行現場確認、體檢和領取準考證,并于2017年3月25日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
第十四條職業適應性測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內容包括:時事政治、科學常識、語言表達能力、才藝展示等。
第七章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學校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大力實施“陽光招生”,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十六條錄取時,專業安排依據學生綜合測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和我校各專業招生計劃錄取;分數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錄滿的專業中進行專業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以及各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的低分考生,則不予錄取。各專業錄取均無民族和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條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八條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十九條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按2003年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第八章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二十條我校2017年普通??品诸惪荚囌猩媱潪?10人,其中旅游管理105人,酒店管理105人。
第二十一條普通??品诸惪荚囍辉谫F州招生,學生就讀地點暫定我校獨山校區(獨山大學城)。
第九章成績及錄取查詢
第二十二條2017年4月15日前在黔南民族師范學院官網(http://www.sgmtu.edu.cn)公布綜合測評成績。
第二十三條2017年4月20日前,我校按照招生章程中規定的錄取原則確定錄取名單,上報省招生考試院審核,并通過省招生考試院網站及黔南民族師范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確定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7年的普通高考。考生錄取通知書待考試院8月初正式投檔錄取后,我校通過郵寄方式送達考生。
第十章學費、住宿費
第二十四條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住宿費標準為四人間每生每學年1100元,六人間每生每學年800元。
第十一章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
第二十五條為鼓勵學生在校期間奮發向上,刻苦學習,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學校設立學習獎學金、特長獎學金。學習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特長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同時,每學年還評發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等。
第二十六條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到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屬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七條為確保學習努力,綜合素質良好、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學校通過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社會捐資助學基金、貧困生考研基金等多渠道資助貧困學生。
第十二章畢業文憑
第二十八條學生按教學計劃規定學完全部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達到規定學分,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黔南民族師范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十三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本章程學校授權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黔南民族師范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0854—8737019(兼傳真)
學校網址:http://www.sgmtu.edu.cn
電子信箱:qnsyzjc@sgm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