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精神、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貴州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府發〔2016〕9號)文件精神,為了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建立和優化更加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體系,確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實施,根據學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學校全稱:遵義師范學院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代碼:10664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學院地址:貴州省遵義市新蒲新區(紅花崗區新蒲鎮)烏江大道6號
遵義師范學院位于聞名中外、有“紅色圣地,醉美遵義”美譽的革命歷史文化名城,是一所擁有百年師范傳統的學府。1907年,遵義初級師范學堂在“興學莫先于得師”的理念下應運而生,開啟了遵義現代師范教育的先河,1958年正式成立遵義師范專科學校,2001年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遵義師范學院。2007年12月以良好成績順利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2008年4月獲得貴州省普通高等院校優美校園稱號,2011年獲“全國文明單位”,2014年成為貴州省首批特色文化學校,2016年獲“全省高校加快發展目標績效考核一等獎”。
遵義師范學院是一所具有紅色革命傳統的學校,紅軍長征經過遵義的時候,毛澤東、朱德等老一輩革命家在原校址召開過萬人大會,接受革命影響的師生踴躍參加革命,學校成了黔北新思想新文化的傳播中心。
經過百年發展,學校形成了“厚德樹人,篤學致用”的校訓、“遵道循義、敦品勵學”的校風、“道業并重,德識雙馨”的教風、“力學力思、求知求是”的學風。以“立足地方、服務基層”為己任,培養了大量扎根地方、面向基層的中小學優秀教師及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的高質量人才。
在全面深化改革和高等教育轉型發展的新形勢下,學校提出了改革發展的新思路:始終堅持以教育教學和人才培養為中心,努力實現創建應用型綜合大學和培養適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需要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目標,著重突出應用性、地方性和多科性,推動學校由單一師范院校向應用型綜合大學轉變、由服務基礎教育為主向全面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為主轉變、由注重基礎理論培養向注重應用能力培養轉變、由注重基礎理論研究向注重應用研究轉變。即:堅持一個中心、實現兩個目標、著重三個突出、推動四個轉變。
學校位于新蒲新區大學城中心,占地面積2100余畝,其中已完成北區建設1000畝(南區1100畝正在規劃建設中),總建筑面積90萬平方米。有教職工1134人,專任教師865人,其中具有博士學位教師109人,碩士學位教師455人,教授137人,副教授(含高級實驗師)職稱357人。有18個學院(教學部),普通本專科專業60個,涵蓋文、理、工、管、農等9大學科門類。學校面向二十五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并向俄羅斯、老撾、坦桑尼亞等國招收留學生,現有普通本專科在校生13657人,留學生67人。現有特色重點學科1個,省級重點學科3個,省級重點支持學科6個,省級教學名師2名,省級示范專業3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省級精品課程4門,省級科技創新人才團隊2個,省級教學團隊2個,省級特色重點實驗室3個,省級特色重點工程中心1個,省級院士工作站1個,貴州省高等學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個。2011年成為教育部紅色經典藝術教育示范基地學校,2013年學校中國共產黨革命精神與文化資源研究中心獲批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在近年來就業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我校的就業率始終保持在90%以上。
當前,學校正內聚人心,外樹形象,深化改革,銳意創新,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發展全局,走內涵發展之路,著力堅持以教師教育為主體,做強做優師范類學科專業,注重學科專業建設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需求高度契合,大力拓展工、農、經、管、商等地方急需的學科專業,著力培養“留得住、下得去、用得上”的具有奉獻精神、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致力于把學校建設成為文化特色鮮明、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具有人才、智力和技術支撐的開放、協同、創新、卓越的區域性應用型綜合大學。
第二條我校2017年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計劃為900人,招生專業及計劃詳見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
專業 | 計劃數 | 學制(年) | 學費 (元/年) | 高中學業水平 成績要求 |
語文教育 | 120 | 3 | 3500 | 8C |
英語教育 | 120 | 3 | 3500 | 8C |
數學教育 | 120 | 3 | 3500 | 8C |
學前教育 | 180 | 3 | 3500 | 8C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90 | 3 | 3500 | 8C |
應用電子技術 | 90 | 3 | 3500 | 8C |
旅游管理 | 90 | 3 | 3500 | 8C |
音樂教育 | 30 | 3 | 3500 | 8C |
美術教育 | 30 | 3 | 3500 | 8C |
體育教育 | 30 | 3 | 3500 | 8C |
合計 | 900 |
第三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條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和各招生錄取工作小組,招生就業處為學校招生工作小組的常設機構。學校招生監察工作小組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第五條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參加貴州省普通高考報名且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須有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均可報考我校分類考試招生。
第六條報名、測試時間、內容及方式
⒈報名時間及方式:2017年3月8日9:00至14日17:00。凡符合分類考試招生報考資格的考生須登錄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網站(http://www.gzszk.com/)填報我校。
⒉考試(測試)時間:
⑴領取準考證時間:2017年3月16日9:00—16:00,報考我校考生攜帶相關資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2張1寸免冠照片)到遵義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學生中心大樓二樓)進行資格審核和現場確認領取準考證。
⑵測試時間:2017年3月18日9:00—16:30時考生本人攜帶相關資料(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我校組織的普通高中畢業生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
⒊考核評價內容及方式:普通高中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的評價方式,文化素質評價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以筆試為主,主要測試考生能否適應所填報專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每多一個B級在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上增加5分;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每多一個A級在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上增加10分。藝術、體育類專業考生需參加統考并取得合格成績,并以省統考成績作為相應藝術、體育專業的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第七條錄取原則及相關要求: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在貴州省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分類考試招生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⒈錄取原則:我校按照文化素質(普通高中畢業生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的平均分)及職業技能測試兩項成績各占50%形成總分值,預錄時,以考生的總分值從高到低分進行排序,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和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計劃,則按省招生考試院的投檔順序、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和我校分專業招生計劃,按專業志愿優先方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考生。
⒉專業安排及退檔:實行“專業清”原則,即優先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和我校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的,則根據考生成績在我校未錄滿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作退檔處理。
⒊各專業未能完成的招生計劃,經貴州招生考試院批準,調劑到其它生源較好專業錄取。
⒋音樂教育、體育教育、旅游管理專業報考身高要求:男生身高需達165cm,女生身高156cm。
⒌各專業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⒍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試院的領導下,由學校組織實施。考生被我校預錄后,我校于4月20日報送預錄名單(含考生成績)到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審核并公示,公示通過后,由我校郵寄預錄通知書,待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正式投檔錄取后,再郵寄正式錄取通知書。
⒎被我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與普通高考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八條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省有關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九條資助政策: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省、市相關學生資助政策,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持相關證明材料通過“綠色通道”先行辦理入學入住手續,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除按年度評發的各類獎學金、助學金外,學校還設立了特殊困難學生學費減免、特殊困難補助、困難學生駕駛技能培訓費資助、困難學生醫療補助、勤工助學崗位等,確保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條學歷證書: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遵義師范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學生通過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的,頒發國家承認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第十一條其他: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入學。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進行復查,凡發現不符合入學條件者,按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二條公示及舉報監督:學校成立由分管紀檢監察工作的校領導為組長,紀檢監察人員為成員的錄取工作監督小組,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成立2017年招生錄取信訪工作站,公示招生咨詢電話及錄取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的監督。
⒈學校嚴格遵守和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考試院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紀律,對在招生工作中違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紀律的單位及個人,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學校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力,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⒉學校通過招生考試網站及時公布有關招生信息。招生考試網站網址:http://www.zsjy.zync.edu.cn/
⒊學校招生工作舉報及監督電話:0851-28926269。
第十三條附則:
⒈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⒉本章程由遵義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條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51-28927462,27586101,28923515(兼傳真)
學院網址:http://www.zync.edu.cn/
郵編:563006
學院地址:貴州省遵義市新蒲新區(紅花崗區新蒲鎮)烏江大道6號
遵義師范學院
2017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