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標
要求考生系統掌握相關學科的基本知識、基礎理論和基本的研究方法,并能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并解決理論和實務問題。
二、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試卷成績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二)答題方式
閉卷、筆試
(三)試卷內容結構
各部分內容所占分值為:
中國法制史50分
西方法律思想史50分
(四)試卷題型結構
簡答題:4小題,每小題10分,共40分
論述題:2小題,每小題30分,共60分
三、考查范圍
中國法制史:
1、中國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時期的初步發展
中國法律起源的特點。夏商時代的法制。
2、西周的法制
法制指導思想。法律形式。身份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財產法律制度。司法制度。
3、春秋戰國的法制
法律形式的轉變。法律制度內容的變化。司法制度的變化。
4、秦國及秦朝的法制
商鞅變法。法制指導思想。法律形式。身份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財產法律制度。司法制度。
5、兩漢的法制
法制的指導思想。法律形式。身份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財產法律制度。司法制度。
6、三國兩晉南北朝的法制
法律形式。身份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財產法律制度。司法制度。
7、隋唐五代的法制
承前啟后的隋朝法制。唐初的法制指導思想。唐朝的法律形式。唐朝的身份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財產法律制度、司法制度。五代的法律制度。
8、兩宋的法制
法律形式。身份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財產法律制度。司法制度。
9、遼、金、西夏、元朝的法制
遼國(契丹)的法律制度。金國的法律制度。西夏的法律制度。元朝的法律制度。
10、明朝的法制
明初法制的指導思想。法律形式。身份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財產法律制度。訴訟及審判制度。
11、清朝的法制
法律形式。身份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財產法律制度。司法制度。太平天國法制。清末改制。
12、中華民國的法制
孫中山對民國法制的設想。立憲活動及憲法。民國以及商法。刑法。行政法。司法制度。
13、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根據地法制
有關政權建設的法律文件。土地立法及政策。刑事立法及政策。婚姻立法。勞動法。司法制度。
西方法律思想史:
1、古代的法律思想
古代希臘的法律思想,重點是柏拉圖的法律思想、亞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斯多葛學派的自然法思想。羅馬法律思想,重點是西塞羅的法律思想、羅馬法學家的法律思想。
2、中世紀法律思想
神學的法律思想,重點是奧古斯都、托馬斯•阿奎那的法律思想。世俗的法律思想,重點是馬基雅維利、博丹的法律思想。
3、17、18世紀的法律思想
古代自然法理論,重點是格勞秀斯、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鳩、盧梭的法律思想。
4、19世紀的法律思想
重點是歷史法學派、功利主義法學、分析法學。
5、20世紀的法律思想
重點是社會學法學、現實主義法學、新分析實證主義法學、新自然法學、經濟分析法學。
四、樣題
一、簡答題
哈特的“第一性規則”和“第二性規則”指的是什么,二者的功能分別是什么?
二、論述題
試論唐律“一準乎禮”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