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基礎教育綜合改革,推動素質教育深入實施,加快推進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促進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多樣化優質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統籌管理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推進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積極穩妥地推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充分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二)基本思路
1.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為主要依據錄取新生。
2.統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與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一并進行。
3.進一步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規模,普通高中學校與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按6:4的比例確定。
4.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繼續實行指標生計劃招生制度。
5.進一步擴大招生學校的招生自主權。
二、招生辦法
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在市政府的領導下,市教育局建立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平臺(以下簡稱平臺),統籌管理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命題、考試巡查、閱卷及高中階段學校統一錄取等工作,基礎教育科、職成教科、體衛藝科、招生辦、自考辦、教研室、實驗教研室等有關科室做好相關工作。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在市教育局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初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考查科目測試及學業水平考試等工作。
三、招生范圍
各縣區普通高中學校只面向本縣區招生,非經市教育局批準,不得跨區域招生。菏澤一中、菏澤一中分校、菏澤一中實驗學校及牡丹區的普通高中面向牡丹區、開發區、高新區招生。中等職業學校和初中后高師、高職院校(五年制高師、“3+4”高師、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等)面向全市招生。
四、招生計劃
菏澤市2017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為50200人(詳見附件1),其中,菏澤一中實驗學校面向全市(不含牡丹區、開發區、高新區)自主招生100人,面向全市招收國際班60人、足球班80人;根據《菏澤市人民政府 山東大學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山大附中實驗學校(定陶)面向全市自主招生100人。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指導計劃為32000人(詳見附件2)。初中后高師、高職院校招生計劃按省教育廳要求另文下達,詳情請登錄“菏澤教育信息網”或“菏澤招生信息網”查詢。
學校本年度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在綜合考慮各學校辦學規模、辦學條件、往年招生情況、縣區初中畢業生數以及職普比等因素的基礎上審核確定。
五、普通高中學校指標生分配
普通高中學校繼續實行指標生計劃招生制度,初中學校本學區的在籍應屆畢業生均具有指標生資格,指標生計劃不低于國辦優質普通高中學校本年度招生計劃數的60%(其余為統招生計劃)。
本年度參與指標生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共有14所,分別是:菏澤一中、菏澤一中分校、菏澤一中實驗學校、菏澤二中、曹縣一中、定陶一中、成武一中、成武二中、 單縣一中、巨野一中、鄆城一中、鄄城一中、東明一中、東明實驗中學。
指標生名額分配范圍僅限于普通高中學校所在縣區的初中學校(含民辦)。菏澤一中、菏澤一中分校、菏澤一中實驗學校、菏澤二中指標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依據牡丹區、開發區、高新區各初中學校2014級學生建籍人數比例分配到三區。
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在對本轄區各初中學校進行學校管理水平評估的基礎上按下列原則制定指標生分配計劃,認真填寫《菏澤市2017年普通高中學校指標生計劃分配表》(附件3),并于4月26日前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將指標生名額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學校。
獎勵性原則:對省、市級規范化初中學校或學校管理水平評估等級為A等的初中學校可適當增加指標生名額,具體比例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懲罰性原則:對存在超班額現象的學校、輟學率高的學校適當調減其指標生名額;因辦學行為違規,被市、縣區查處通報的學校,適當調減其指標生名額;因辦學行為違規,被省有關部門查處通報的學校,取消其當年分配指標生的資格。調減辦法及比例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自行確定。
均衡性原則:獎勵、調減后的指標生名額按初中學校本學區應屆畢業生實際在籍人數和學校管理水平評估各占50%的比例確定。
各縣區要加強對指標生資格的審查,初中學校要將享受指標生資格的學生名單在校園網和校內進行公示,并設立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對弄虛作假的學校,除取消其弄虛作假的指標生名額外,扣除下一年相應的指標生計劃,并全市通報批評;對弄虛作假的學生,取消錄取資格。音、體、美等特長生不參與指標生招生。
六、招生依據
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為依據,采取分數和等級呈現方式,按分數進行錄取。
(一)語文(地方課程傳統文化納入語文科目考試)、數學、英語(含聽力)、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實驗操作技能(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作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試科目,采用實際分數和A、B、C、D四個等級表達,以實際分數計入招生總分。各科具體分值為:語文(含傳統文化)120分、數學120分、英語(含聽力)120分、物理70分、化學50分、生物50分,思想品德50分、歷史50分、地理50分、信息技術30分、體育與健康60分、實驗操作技能(物理、化學、生物)30分,總分為800分。其中信息技術、體育與健康、實驗操作技能(物理、化學、生物)3個科目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指導意見組織實施,5月25日前完成考試工作。
等級確定辦法:考試科目等級按照實際分數達到滿分的一定比例劃分A、B、C、D四個等級。實際分數達到滿分的90%(其中語文、思想品德達到85%)及其以上者,記錄為A等;達到75%至89%(語文、思想品德達到75%至84%)記錄為B等;達到60%至74%記錄為C等;59%及其以下記錄為D等,D等為不合格。
聽力殘疾考生英語聽力免試工作按照《菏澤市教育局關于聽力殘疾學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免外語聽力考試的通知》(菏教基函〔2016〕2號)規定執行。
(二)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等3學科作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查科目,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考查指導意見,由初中學校組織實施。考查科目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分A、B、C、D四個等級,各等級的比例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自行確定。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基礎性發展目標由各初中學校按市教育局《關于印發<菏澤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的通知》(菏教基字〔2009〕6號)要求和縣區有關規定進行評價。各縣區要將學生的音樂、美術、綜合實踐三項考查等級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等級賦予一定的分值計入招生總成績,各科賦予分值的多少由縣區自定,總分值為30分。考查和評價工作必須在5月25日前完成。
(三)音、體、美等特長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學校自行組織,招生比例一般控制在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5%以內。招收特長生的學校只能在規定的招生范圍內招生,只能對學生進行特長測試或考查,學生的科學文化素質及基礎素養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為依據。招生學校的特長生招生方案報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后組織實施(特長生數額占招生計劃數額)。各縣區要統一安排轄區內各招生學校的特長測試或考查時間,5月3日前完成此項工作。
七、招生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全市統一使用平臺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5日至9日,學生報名同時進行志愿填報。
2.報名條件:具有我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具有我市戶籍的往屆初中畢業生(未被高中階段學校錄取過且畢業時間不超過一年)和具有我市戶籍外地回菏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以報名。高中階段學校在籍或畢業的、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籍和戶籍均不在我市的不得報名。
3.報名點:具有我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選擇學籍所在學校作為報名點。具有我市戶籍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和具有我市戶籍外地回菏的應屆初中畢業生選擇戶籍所在縣區作為報名點,報名結束后,由各縣區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4.志愿設置:考生填報志愿共設置四個批次,考生可根據規定并結合個人意愿及學業情況,任意選報1個或多個批次,每個批次按以下要求填報志愿。
第一批次為“3+4”高師院校志愿,設1個學校志愿,2個專業志愿。本批次志愿僅限具有我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填報。
第二批次為普通高中學校志愿,設1個學校志愿。
第三批次為五年制高師和五年制、三二連讀高職院校志愿,其中,五年制高師院校志愿設2個學校志愿,每個學校設2個專業志愿;五年制、三二連讀高職院校志愿設3個學校志愿,每個學校設2個專業志愿。本批次志愿為平行志愿,僅限具有我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填報。
第四批次為中等職業學校志愿,設1個學校志愿。
報名辦法、流程和志愿填報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初中學業水平文化課考試。2014級初中學生學業水平文化課考試由縣區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時間為6月12 日-14日,具體時間安排見下表: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12日(星期一) | 語 文(8:00—10:00) 歷 史(10:30—11:30) | 物 理(15:00—16:10) 化 學(16:40—17:40) |
6月13日(星期二) | 數 學(8:00—10:00) 思 品(10:30-11:30) | 英 語(15:00—17:00) |
6月14日(星期三) | 地 理(8:00—9:00) 生 物(9:30-10:30) |
考試結束后,各縣區務于6月14日下午3點前將各科試卷按規定送至市教育局指定地點。市教育局組織專人進行統一網上閱卷。各初中學校要提前做好學生考試培訓工作,讓學生熟知考試有關要求。
6月30日上午,市教育局發布成績。學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于7月2日前提出復查申請,由任課教師和班主任簽字,學校蓋章后報縣區教育主管部門。縣區教育主管部門按照姓名、查詢學科及成績(申請多科復核的按成績估差大小排序)整理匯總蓋章后,連同Excel電子版于7月3日前報市教育局。
(三)錄取與注冊。
1.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各縣區及招生學校,通過平臺按照各類招生計劃由第一批次開始依次進行擇優錄取,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批次錄取。全市高中階段學校統一錄取時間為7月5日至8日。初中后高師、高職院校按照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文化課成績進行錄取,錄取時間按省教育廳要求確定。
2.普通高中學校采取先錄取統招生,再錄取指標生方式。在錄取指標生時,先以各招生學校統招生分數線為各自參考分數線,指標生在不低于參考分數線100分內,按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指標生名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未達到錄取條件的指標生名額收回,收回的指標生名額按統招生錄取。
3.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學生,由招生學校、縣區、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逐級審核后可破格錄取:一是思想品德高尚,事跡特別突出,其先進事跡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級以上有關部門通報表彰的;二是參加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獲國家級一等獎的。
4.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通過平臺征集志愿后按規定程序組織補錄。中等職業學校可實行注冊入學。
5.除藝體類特長生外,總成績低于350分的考生,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其中公辦普通高中不得錄取總成績低于480分的考生)。
6.被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考生由錄取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被初中后高師、高職院校錄取的考生按省教育廳要求辦理。考生報到須知由錄取學校提供。
7.新生應按時到校報到,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入學手續。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報到,須持有關證明及時向學校請假。新生如在規定報到時間結束兩周后仍未到校辦理手續且未向學校請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取消其入學資格。
8.7月31日前,各縣區將各高中階段學校未報到學生名單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或職成教科備案。因錄取考生未報到空出的招生計劃,不再遞補。新生報到后,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向市教育局申請注冊學籍,市教育局按照有關規定根據平臺錄取情況對新生進行學籍注冊。新生注冊學籍時,如發現采取舞弊、弄虛作假、頂替他人學籍等不正當手段騙取入學資格或屬違規招生的,不予注冊;新生超出規定注冊時限還未申請注冊的,不再注冊。
(四)牡丹區、開發區、高新區招生。三區在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中實行統招生統一錄取分數線。
(五)菏澤一中實驗學校、山大附屬中學實驗學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工作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之前進行。自主招生實施方案由招生學校制定,報市教育局審批后組織實施。自主招生名單應于5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
八、特殊考生優待政策
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符合以下項目的具有我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今年錄取時給予優待:
1.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及港、澳、臺考生總分增加10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特殊考生代碼為“1”,港、澳、臺考生特殊考生代碼為“2”)
2.少數民族考生總分增加10分。(特殊考生代碼為“3”)
3.軍人子女考生(包括現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按《菏澤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菏政聯〔2012〕1號)文件規定執行。具體標準為:
(1)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的軍人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可憑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經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按照當年錄取分值10%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A類軍人子女特殊考生代碼為“4”)
(2)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可憑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經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按照當年錄取分值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B類軍人子女特殊考生代碼為“5”)
(3)駐一般地區部隊的軍人子女,可憑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經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按照當年錄取分值4%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C類軍人子女特殊考生代碼為“6”)
4.以《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修訂)》頒布施行為界限,對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類考生繼續執行《關于全面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的意見(試行)》(菏發〔2009〕12號)“獨生子女和農村合法生育兩女絕育家庭的子女總成績加10分”的規定。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后又生育的,由發證機關注銷光榮證,不享受獨生子女加分政策;對政策調整后自愿只生育一個子女的,不再實行獨生子女加分政策。具體辦理程序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中招計劃生育加分工作的緊急通知》(菏人口發〔2013〕22號)規定執行。(獨生子女特殊考生代碼為“7”,農村合法生育兩女絕育家庭子女特殊考生代碼為“8”)
考生若同時符合以上多項項目,選其最高項,不累積計算。
特殊考生均需填寫《菏澤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特殊考生登記表》(附件4),并經有關部門審核、蓋章后連同有關證件交畢業學校審核,學校要將符合條件的特殊考生的基本情況在校園網和校內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統一報縣區教育主管部門。縣區教育主管部門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并統一在本縣區教育信息網上進行二次公示。縣區、學校公示時間均不少于7天,公示時要設立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
九、切實加強管理,嚴肅招生紀律
(一)切實加強對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領導。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廣,與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息息相關,社會關注程度高,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市教育局成立菏澤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附件5),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相關職能科室和單位、各招生學校和初中學校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切實做好協作配合,嚴格規范工作程序,確保招生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嚴格考試管理,確保考試安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考生、教師、家長的考風考紀教育,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營造誠信應考的良好社會環境,杜絕作弊行為。要嚴格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嚴密組織閱卷,確保公平、公正;要切實加強對試題、試卷的管理,在運送、保管、交接等各個環節,都要嚴格按照國家保密要求進行操作,確保試題、試卷安全。要進一步規范考試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對在考試工作中造成試題失密泄密者,報名、考試和閱卷等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單位和個人,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嚴肅招生紀律,堅決杜絕招生過程中的違紀現象。各縣區、各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不得擅自超計劃招生,不得超過規定班額招生,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范圍,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不得接收已按規定程序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否則,對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學校承擔。各招生學校不得亂拉生源,不得作虛假宣傳;初中學校在組織考查和評價時,務必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實行陽光作業。對因工作失職造成重大影響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責任追究,從嚴處理。對在招生工作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和存在其他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交由紀檢監察司法部門依紀依法處理,對涉及弄虛作假等行為已被招錄入校的學生由招生學校一律予以清退。
(四)努力增強服務意識。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在招生期間要開設專門咨詢電話,熱情為學生和家長服務,以嚴肅的紀律、得力的措施、高效的工作、周到的服務取信于社會。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招生學校、初中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將今年中招工作改革的政策、程序進行廣泛宣傳,增強工作透明度,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接受廣大群眾監督。市教育局設投訴電話,負責處理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中的違紀行為。舉報電話:5191062,5333184,5316227。
附件:
1. 菏澤市2017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一覽表
2. 菏澤市2017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一覽表
3. 菏澤市2017年普通高中學校指標生計劃分配表
4. 菏澤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特殊考生登記表
5. 菏澤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6. 菏澤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