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分數線
1、普通招考方式:初試外語成績不低于55分,專業課成績不低于60分,同等學力加試政治理論課成績不低于60分。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有關院系可以提出比上述規定更高的錄取要求。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要求初試外語成績不低于45分,專業課不低于50分,同等學力加試政治理論課成績不低于60分。對口支援西部計劃考生要求初試外語成績不低于40分,專業課不低于50分,同等學力加試政治理論課成績不低于60分。
2、申請考核方式:以申請考核院系的錄取標準為準。
二、錄取辦法
1、各院系錄取總規模包括碩博連讀、直接攻博和公開招考(含普通招考和申請考核)總數。錄取為非定向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定向非在職的考生檔案轉入我校,非定向考生畢業后通過雙向選擇方式就業,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定向非在職考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錄取為定向(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定向在職)的考生檔案仍留在原檔案單位,我校須和考生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合同,考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工作。
2、各院系要結合我校培養機制改革方案、院系的學科發展情況、導師的科研條件和指導力量等因素,合理分配招生名額,向指導能力強、科研經費充足、國家級課題多的導師傾斜。
3、每位導師須用同一標準綜合衡量考生的業務水平和能力,確定擬錄取名單,并負責面對上線未錄取考生的質詢做出解釋。初試、復試和同等學力考生業務課加試成績,考生的科研能力、綜合素質、是否有能力和條件在規定年限內完成博士學業和論文等因素,均是錄取與否的重要依據。
4、今年博士招生一律不進行破格錄取。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及對口支援西部計劃的名額為國家直接下達的限定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錄取漢族考生人數不能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的10%。
南京大學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