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17年全國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精神和《中國美術學院2017年博士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考生錄取應當具備《中國美術學院2017年博士生招生簡章》規定的條件要求,以同等學歷身份參加考試的考生加試科目單科成績不得低于60分。
二、錄取排名條件
1、外語單科成績要求
(1)理論類專業不得低于45分:包括藝術學理論、美術學(視覺文化與策劃研究、書畫鑒定、藝術現象學理論研究)、設計學(中國傳統工藝文化研究)。
(2)實踐類專業不得低于40分:包括美術學(不含視覺文化與策劃研究、書畫鑒定、藝術現象學理論研究)、設計學(不含中國傳統工藝文化研究)、戲劇與影視學。
(3)特殊規則:綜合分85分以上(含85分),并在該研究方向(導師)中排名第一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可降5分參加錄取排名。
2、綜合面試和各專業筆試科目(不含外語)考試成績應分別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
3、資格審查合格,體檢合格。
三、綜合分計算
1、綜合分=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40%+專業筆試平均成績【專業研究能力考核(1)、專業研究能力考核(2),每科滿分100分】×60%
2、外語成績不計入綜合分;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綜合分。
四、錄取規則
符合以上錄取排名條件的考生,根據其填報的專業志愿,以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者。
五、各研究方向擬錄取名額以《中國美術學院2017年博士生招生簡章》中公布的計劃數為準,學院招生委員會可結合教育部下達的計劃數,根據學科發展需要和生源情況作適當調整。
六、我院幫扶浙江理工大學教師定向培養計劃(2名)單列,外語科目分數線另行劃定,相關錄取實施細則按照兩校約定執行。
中國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