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及《關于做好江蘇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積極發揮學科和導師的作用,加強對考生學術水平、科研能力及綜合素質的考察,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一、復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1、學院成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和復試錄取工作。
2、學院成立資格審查工作組,成員由各學院負責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領導和教師構成,不少于3人。資格審查工作組負責對考生報考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和信息核對。
3、學院成立復試工作組,成員由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博士研究生導師等本學科專家組成,不少于5人。復試工作組負責對考生的綜合能力進行面試,面試全程錄音錄像。
二、復試辦法
1、復試人選
我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分數線(單科/總分)基本要求為:≥60/130分,學院將安排專人及時通知相關考生按要求參加復試。
推薦免試方式或導師自主招收方式擬錄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參加本次復試。
2、復試考核內容和形式
復試考核包括專業能力考核和綜合能力考核兩部分。
專業能力考核成績以百分制計,采用閉卷筆試形式,考試科目為實驗診斷學。
綜合能力考核成績以百分制計,采用綜合面試形式,面試內容包括外語口語測試、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考核等部分。復試工作組通過綜合測評,判斷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研究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同時,考查和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復試安排
環節 | 時間 | 內容及要求 | 地點 |
報到 | 5月6日 8:30—9:30 | 考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在學碩士生核查學生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均須原件),由資格審核小組成員進行資格審核。 | 醫學院1號樓302 |
專業能力考核 | 5月6日 10:00—12:00 | 復試科目筆試 | 地點待定 |
綜合能力考核 | 5月6日 14:00開始 | 綜合面試 | 醫學院1號樓302 |
四、錄取辦法
1、招生計劃:
2017年醫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20人(含推免生或自主招生15人),每名導師原則上限招1人。
2、復試成績及總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成績計算公式為:復試成績=(專業能力考核成績×30%+綜合能力考核成績×70%)。
學院對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進行加權計算后得出考生總成績。復試成績權重(初試和復試權重之和為1)為50%。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成績÷2×50%+復試成績×50%。
3、擬錄取名單確定原則
學院按招生指標及復試合格考生的總成績排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學院根據本單位導師招生人數限額規定,超出招生限額的再進行導師雙向選擇,最終錄取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批后在學院網站公示。
同等條件下,非定向就業考生優先錄取。未按要求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其他
考生的錄取類別以考生本人報名信息中的報考類別(分“非定向就業”或“定向就業”)為準,不得更改,如確有特殊情況,考生須在復試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檔案轉入我校,畢業后通過雙向選擇的方式就業)的考生須全脫產學習;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檔案仍在原單位,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的在職人員,錄取前須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本細則由江蘇大學醫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涉及部分遵照《江蘇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等文件精神執行。
聯系人:邱老師0511-85038130。
江蘇大學醫學院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