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大學2017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深圳大學以“申請-審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試點工作方案》(深大〔2014〕303號),深圳大學中國經濟特區研究中心、深圳大學經濟學院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現結合理論經濟學博士點的具體要求,經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同意,理論經濟學將進行第二輪以申請-考核制招生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如下:
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學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中組長1人,成員4人,共計5人。
二、招生導師
張凱、姜安
三、招生專業及擬招人數
以“申請-考核制”方式招生的專業以《深圳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為準。擬招人數2人。
四、“申請-考核制”的申請條件(須同時滿足各項)
1.須具備《深圳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各項報考條件;
2.申請者碩士專業應與所申請的博士專業為同一一級學科或相關學科,最后學位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得全日制碩士或博士學位的申請者,或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博士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在校成績優秀;
(2)獲得境外碩士學位證書者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證書認證;
“申請-考核制”方式不接受專業碩士學位獲得者或非全日制碩士學位獲得者的申請。
3.至少有一篇在CSSCI來源期刊公開發表的本學科專業領域內的學術論文(獨立或第一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時,申請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理論經濟學學科組認定的本學科專業領域內的高水平科學研究成果;
4.同意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確定擬錄取后不允許更改錄取類別。錄取前須將組織關系、人事檔案等轉入深圳大學研究生院檔案室,否則不予發放《錄取通知書》,被錄取后必須全脫產學習;
5.具有較強的語言能力,外語水平較高,并必須提供相應的英語成績證明(具體要求見個人申請需提交材料的第(8)項;
五、選拔流程
(一)個人申請
申請者需提前與報考導師取得聯系,向報考導師提出申請,經導師同意后報考。
1、提交材料。申請者須于2017年5月18日前(以郵戳為準)使用EMS郵寄或順豐快遞以下材料至研招辦(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深圳大學辦公樓435):
(1)《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申請者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bsbm),進行網上報名,打印后本人簽名確認);
(2)“申請-考核制”申請者提交《深圳大學2017年“申請-考核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3)學位、學歷證書的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須提交所在單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門的在讀證明,本校在讀碩士生可不需要);
(4)碩士課程成績單原件(需加蓋研究生成績管理部門公章);
(5)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畢業碩士生可提供論文摘要和目錄等);
(6)兩位或兩位以上與所申請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書(推薦書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7)提交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科學研究計劃書(不少于3000字,見申請表);
(8)須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項英語成績證明:
(a)通過國家六級(六級成績達到425分)或國家四級(四級成績達到425分);(b)托福(TOEFL)成績達到75分以上(老TOEFL達到550分);(c)雅思(IELTS)成績達到6分以上;(d)PETS5級合格證;(e)GRE1200分以上(新標準310分);(f)在英語國家或地區獲得過碩士或博士學位;
(9)獲獎證書復印件、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復印件、所獲專利及其他原創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
(10)三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碩博連讀申請者不需要提交);
(11)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需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自行報名并完成繳費,繳費金額200元。網上報名及繳費時間:2017年5月11日-5月18日。
(二)學校資格審查及導師推薦
學科點在收到經研究生院資格審查材料后,將申請人的材料交給申請者所報考導師,請導師審核申請者材料并提供推薦意見并對同時報考本人的申請者進行排序(以不高于1:3的比例排序推薦申請者)。
(三)學科點初審,確定考核名單
學科點組成專家組根據相關實施細則,對申請者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對申請者的科研創新能力進行初步評價,進行篩選。學科點結合招生導師意向,按一定的差額復試比例,確定進入復試(面試)考核階段的申請者名單。沒有導師推薦的申請者不進入面試考核環節。擬進入面試考核階段申請者名單在招生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具體時間以招生單位的操作為準)。
(四)面試考核
學科點組成考核專家組,由5名及以上相關研究方向教授組成,另設秘書1人,對通過審核的申請者進行考核。
考核內容包括外語水平、專業素養、研究潛力和綜合能力四部分,重點考核申請者科研創新能力和專業學術的潛質等。面試時間30分鐘。每位申請人需準備的陳述內容包括:個人簡介、學習成績、課題研究、科研成果、擬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等。
面試考核全程錄像,專人負責現場記錄,考核專家組對考生進行客觀公正地打分和評定。推薦導師可補充介紹相關情況,但在討論打分時須回避。
面試考核的具體時間、地點將提前3天以上公布,面試工作于2017年5月27日前結束。
2017年5月27日前,學科點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向學校提交擬錄取名單,并上報申請材料、考核記錄表及錄音錄像等相關材料到研招辦。
(五)錄取原則及標準
根據各考核專家組上報的建議錄取名單,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綜合匯總、復核,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形式審核,形式審核通過的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校園網、學校研招網上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后無異議,報學校批準錄取。
六、監督機制
1.信息公開。學科點將主動公開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計劃、招生專業目錄、考生申請資格、申請-考核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做到信息采集準確、公開程序規范、內容發布及時。
2.申請人應如實提供申請材料。如發現申請人提交虛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違紀行為的,依情節嚴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將給予嚴肅處理,由此造成不能錄取或其他相關后果的,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3.客觀公正。學科專家組及面試考核專家組成員須遵守學術、職業道德規范。對出現問題的個人,將視具體情節給予削減招生計劃、暫停招生、撤銷導師資格、通報批評等處理。
4.學校研究生院與紀委(監察處)設立招生違規舉報電話及郵箱如下:
監督電話:0755-2653492(紀委)、0755-26536177(研招辦);
E-mail:jiwei@szu.edu.cn(紀委)、szuyz@szu.edu.cn(研招辦);
5.學院咨詢電話:0755-26536170(鄭老師)。
深圳大學中國經濟特區研究中心、經濟學院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