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教育部正在對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錄取檢查,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另行通知,現將通知書發放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錄取通知書發放方式與郵寄地址
1.聊城八縣市考生與本校應屆生錄取通知書發放方式默認為自行領取(發放方式不能修改),聊城八縣市以外考生錄取通知書發放方式默認為掛號郵寄(或EMS郵寄),考生可根據本人情況將錄取通知書發放方式修改為自行領取。
2.郵寄錄取通知書的考生要認真核對修改郵寄地址與聯系電話,要做到詳細準確,應屆生(建議填寫學校地址):**省**市**路**號**大學**學院(系)**級**班。往屆生:**省**市(縣)**路**號**單位**部門 或 **省**市(縣)**鎮**村**號 或 **省**市(縣)**路**號**小區**號樓**單元**層**室。聯系電話要確保暢通。
核對、修改發放方式與郵寄地址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28日。
二、黨員組織關系轉移
山東省以外地區研究生新生黨員組織介紹信抬頭為“聊城市委組織部”,山東省內研究生新生黨員組織介紹信抬頭為“聊城大學黨委組織部”。
三、戶口轉移
根據魯公發[2007]289號《關于我省大中專院校錄取本省新生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通知》文件規定,山東省往屆畢業生考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山東省應屆本科畢業生與外省考入我校的研究生自愿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戶口遷移地址:山東省聊城市湖南路1號,接收單位:聊城大學。
四、人事檔案轉移
1.調檔函與錄取通知書一并發放。
2.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新生的人事檔案須轉入我校,人事檔案轉移地址:山東省聊城市湖南路1號聊城大學東校區研究生處管理科(辦公樓B615室)韓濤老師收,郵政編碼:252059,聯系電話:0635-8239892。檔案轉移截止時間:2017年7月30日。
3.全日制定向研究生新生要簽訂考生單位、聊城大學、考生三方定向培養協議書,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定向協議書簽訂時間另行通知。
4.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的檔案轉移按上級部門要求辦理,是否轉移另行通知。
聊城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一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