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擬錄取碩士考生確認就業方式、調檔函抬頭、錄取通知書地址等信息的說明(含推免生)
一、關于學習方式、就業方式(錄取類別)
根據我校擬錄取結果,已確定考生學習方式,即全日制學習、非全日制學習。
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擬錄取的非全日制考生的就業方式由考生在系統中自行確認,即選擇“定向就業”或“非定向就業”(國際貿易學單獨考試考生均為定向就業)。全日制考生的就業方式已確定,無需確認。
1.擬錄取為全日制的考生
(1)“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為全日制定向考生,須調轉戶口、檔案。須簽訂《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定向協議書》,協議書隨錄取通知書一并發放。
(2) 除“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外,所有學習方式為全日制的考生均為非定向就業,須調轉檔案,須在系統中確認調檔函抬頭。
2.擬錄取為非全日制的考生
(1)非全日制定向就業考生,須在系統中確認定向就業單位名稱,須簽訂的定向就業合同文本將隨錄取通知書一并發放,在開學報到時須提交完成簽訂的合同。
(2)非全日制非定向就業考生,可自愿選擇是否調轉檔案。選擇調轉檔案的考生須填寫調檔函抬頭,調檔函隨錄取通知書一并發放;不調轉檔案的考生須簽訂承諾書(承諾書模板.doc,以發送至新生的承諾書為準),承諾書將隨錄取通知書一并發放,考生在開學報到時簽署上交。
3.關于戶口調轉
全日制、調轉檔案的非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可自愿選擇是否調轉戶口,此信息無需在系統中確認。詳細信息見我校新生報到須知及相關說明(隨錄取通知書一并發放)。
4.關于宿舍安排
非全日制考生學校不安排宿舍,非全日制考生在系統中“是否需要學校提供宿舍”一欄只能選擇“不需要學校安排宿舍”。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不需要去基地一年,直接在本校就讀,由學校提供宿舍;支教學生支教期間不安排住宿。
5.非全日制考生基本情況
學習方式 | 錄取類別 | 住宿 | 人事檔案 | 戶口 | 獎助政策 | 就業派遣 |
非全日制 | 定向就業 | 學校不提供 | 學校不接收 | 學校不接收 | 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 回原定向就業單位 |
非定向就業 | 可以調轉 | 調轉檔案的學生戶口學校可以接收 | 按學校規定派遣 |
二、關于調檔函抬頭填寫的注意事項
1.檔案抬頭具體到單位即可,不需要填寫到二級單位(如院系等),正確格式如:××××大學、××市(縣)人才交流中心等。
2.調檔函將隨錄取通知書寄送考生本人,由考生轉交檔案部門,考生檔案須按調檔函要求轉入我校。
三、通信地址確認
考生須確認“錄取通知書地址、郵政編碼、移動電話”無誤,“收件人”默認為本人,原則上不要由他人代轉,以免丟失。如該地址不是本人收信地址,務必注明該地址所屬收件人“轉”考生本人,例如:張** 轉 王**(收)。通信地址格式要完整、有效。
通信地址格式如下:考生可選擇自取或者郵寄通知書。
例如:××省××市××區××路(街道)××號
如果收信地址是單位:要明確寫上“單位名稱”。
如果收信地址是家庭住址:要明確寫上“××小區××棟(樓、幢)、×單元×號。
通訊地址務必按要求規范填寫,不可簡寫,如因簡寫造成不能及時收取錄取通知書,一切責任由考生承擔。
四、其他重要說明
1.被擬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如在開學報到審查時未獲得畢業證書,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2.未能通過教育部錄檢審核的擬錄取考生,學校有權取消其錄取資格。
3.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錄取資格。
4.錄取通知書寄送時間,另行通知(預計6月中旬),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通知。
5.如遺忘考生編號可點擊下面鏈接憑身份證號查詢:考生編號查詢。
6.信息確認網址: http://uibegs.uibe.edu.cn/nlqinfo/(確認系統于5月17日20:00開通)
7.確認截止時間:2017年5月20日20:00,過期不候,逾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所有規定以教育部、北京市最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