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統一安排,現就報考伊春市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擬進入面試考生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確認人員范圍
1、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名次,按招考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確認人員。
2、符合本次公務員招考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數線標準的考生(以折合前分數為標準)。
二、資格確認時間和地點
1、2017年5月26日上午:公安系統
報考部門代碼:2172001(職位:03-78)
2017年5月26日下午:公安系統
報考部門代碼:2172001(職位:79-99)、2172002-2172008、2175001
伊春市公安局聯系電話:0458—3956406、3956403、3956405
2、2017年5月27日上午:行政機關(市直機關、縣區和鄉鎮艱苦邊遠地區)
報考部門代碼:1172001- 1172034、3172001- 3172038
聯系電話:0458—3878598(伊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2017年5月27日下午:黨群機關(市直機關、縣區和鄉鎮艱苦邊遠地區)、檢察系統和法院系統
報考部門代碼:1171001-1171006、3171001-3171011、
2173001-2173017、2174001-2174018、2224006
聯系電話:0458—3879828(伊春市委組織部)
0458—8860808(檢察系統)
0458—3767623(法院系統)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工作地點:伊春市人民警察學校六樓會議室
三、所需攜帶材料(必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報考公安系統的提供2份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
2、本人身份證。
3、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材料(樣式見附件2);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攜帶畢業證書,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提供學歷認證報告);以高中(中專)學歷的考生需攜帶畢業證書、學籍檔案復印件(學校蓋章)。
4、報考項目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的要出具相關部門認定證明材料(具體查詢省公務員考試網公告)。
5、有戶籍要求的必須提供戶口簿。
6、考生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樣式見附件3);考生未就業的,須提供檔案保管證明。
7、要求黨員職位的考生須提供黨員證明。
8、一寸照片2張(應與考生報名時網上照片一致)。
9、考生須自行下載打印《2017年度伊春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確認表》和承諾書(見附件1,正反面打印在一頁紙上),認真填寫并在承諾書上簽字后與其他材料一起上報。
10、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四、資格確認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必須按指定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確認。未在指定時間內參加資格確認者,視為本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攜帶的證件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3、參加資格確認的考生在看到本公告后,請主動于2017年5月23日-24日(8:00-11:30,14:00-17:00)工作時間內與資格確認的部門電話聯系一次。
中共伊春市委組織部
伊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22日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