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理工學院2017年藝術類考生錄取原則
1.考生符合報考條件和所在省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
2.考生文化成績(高考成績)在所在省藝術類考生文化成績控制分數線之上;
3.考生專業成績(所在省藝術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在所在省專業成績合格線之上;
4.美術類、音樂類專業在符合上述要求情況下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播音、編導類專業在符合上述要求情況下按照“總分=(文化成績÷文化課總分)×50+(專業成績÷專業課總分)×50”計算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5.對藝術專業成績并列分,按照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成績仍同分,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6.在藝術類專業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份,按照所在省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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