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師范大學閩南科技學院2017年藝術類錄取辦法
福建師范大學閩南科技學院在福建省藝術類(美術)錄取辦法是從高考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均達到省控線的進檔考生中,按綜合分進行投檔,具體折算方法為:美術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4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60%。綜合分相同時,按享受同等優先再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以此確定每一個考生在其群體中的位次。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科藝術類按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藝術類按照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福建師范大學閩南科技學院在江西省藝術類(美術)錄取辦法根據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員會贛招委字[2017]8號文件《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學院藝術類專業在江西省招生批次為藝術類二本B段,實行梯度志愿錄取,認可江西省專業統考成績;在達到省統考二本B段專業合格線和藝術類本科省控文化線的考生中,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按專業組投檔順序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先投一志愿,如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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