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嘉興市委組織部、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嘉興市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法院系統人民警察職位按1:4確定參加體能測評對象,標準按國家相關標準執行。報考人員放棄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均不再遞補。上述職位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1:3確定面試對象;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體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經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實施體能測評,2017年桐鄉市法院系統考試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合格并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已經確定,現予以公布(詳見附件)。
中共桐鄉市委組織部
桐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