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畫和設計學類專業:河南省生源使用本省美術專業統考成績,江蘇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和山西省生源使用我校美術專業校考成績。錄取規則為: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相應錄取批次省定分數線的考生,以專業課成績的60%加上文化課成績的40%之和作為總成績,按第一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分數并列,依次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河南省內將繪畫和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列為一個專業組,錄取時,省招辦對同一組按所含專業計劃數之和的一定比例統一投檔,學校根據錄取規則擇優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同組專業間生源不均時,將生源充足專業所報同意調劑志愿的未錄考生,調劑到同一專業組生源不足的專業。
音樂學專業:面向河南省生源招生,使用本省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錄取規則為: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相應錄取批次省定分數線且專業主科成績80分及以上的考生,以專業課成績的60%加上文化課成績的40%之和作為總成績,按第一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分數并列,依次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中,音樂學專業(專業代號63)只招專業主科為聲樂的考生,音樂學專業(專業代號64)只招專業主科為鋼琴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