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第二師范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音樂學專業:采用江蘇省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新疆自治區采用自治區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在考生文化分和藝術專業分均達到江蘇省(新疆自治區)錄取控制分數線后,在文化分進檔的前提下按專業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專業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文化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2門科目的原始分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2.美術學(師范)、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采用江蘇省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新疆自治區采用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在考生文化分和藝術專業分均達到江蘇省(新疆自治區)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按文化分和專業分之和(即綜合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2門科目的原始分之和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