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內藝術類錄取規則
①對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省控線的出檔考生,按考生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對其中文化分或專業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優先錄取。
②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優先錄取高分考生;對總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綜合考慮單科相關分等因素,進行專業調配。
③當專業一志愿不能錄取時,按照專業二志愿→三志愿……→服從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調配專業。
④專業之間按分數級差錄取,其專業級差為0-3分。
江蘇省外藝術類錄取規則
文化和專業考試成績均要達到所在省招生部門劃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進檔考生按文化考試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排序(安徽省按照其省考試院折算后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專業生源不平衡,部分專業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進行專業計劃調整。
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