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科技大學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音樂類:按省統考成績錄取,考生各項成績達到所在省相應批次投檔要求,以專業成績排序,根據計劃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如相同則以文化分高者優先,再相同者以語文和外語總分高者優先。
(2)美術類:①在不設置校考的地區,采用省統考成績錄取。考生各項成績達到所在省相應批次投檔要求,以專業成績(省統考成績)和文化成績相加所得綜合分排序,根據計劃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如相同則以專業成績高者優先,再相同者以語文和外語總分高者優先。
②在設置校考的地區,采用校考成績錄取。考生須通過校考選拔,且各項成績達到所在省相應批次投檔要求,以專業成績(校考成績)和文化成績相加所得綜合分排序,根據計劃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如相同則以專業成績高者優先,再相同者以語文和外語總分高者優先。
③若所在省投檔時已將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按比例折算為綜合分,則以折算后的綜合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