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輕工業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藝術類考生填報我校志愿,須參加所在省(市、區)藝術類專業統(聯)考,成績合格,且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我校設置了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考點的省份及寧夏藝術類考生還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合格。
1.2017年我校按照藝術類別錄取,入校后分別按藝術設計學院、易斯頓美術學院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分流辦法進行專業分流。
2.美術學類專業、繪畫專業、雕塑專業投檔考生,依照專業志愿順序,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專業成績相同,再依次按文化成績、英語、語文、數學排序錄取。
3.設計學類專業、動畫專業投檔考生,依照專業志愿順序,按專業成績加文化成績(文化成績按滿分750分折合)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綜合成績相同,再依次按專業成績、英語、語文、數學排序錄取。
4.如果我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學費標準為18000元/生/年)或易斯頓美術學院專業(學費標準為14000元/生/年或16000元/生/年)計劃未滿,則優先考慮調劑在專業志愿中填報了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學費標準為18000元/生/年)或易斯頓美術學院專業(學費標準為14000元/生/年或16000元/生/年)且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
5.第一學校志愿報考我校的學生,凡第一專業志愿報考我校藝術設計學院專業(學費標準為5700元/生/年)未被錄取,第二專業志愿報考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18000元/生/年)或易斯頓美術學院專業(學費標準為14000元/生/年或16000元/生/年),所報第二專業志愿均以第一專業志愿對待,按相應專業辦法錄取。
排序分并列的考生,如果本校有預留計劃則用預留計劃錄取,如果預留計劃用完,藝術類考生、體育類考生依次按照專業成績、文化成績、英語、語文、數學排序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