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2017年藝術類錄取規則
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本科相應批次錄取投檔分數線及以上,按照專業成績由高至低進行全面衡量擇優錄取;預錄取排序時,出現專業成績排名相同的情況,則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較高的考生,如文化課成績仍相同,則按照語文、英語、數學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
院校志愿錄取執行考生所在省份相關政策。專業志愿錄取執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照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以此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對于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份,則執行所在省份相關政策規定。
學院對各省(市、自治區)的優惠加分政策在提檔和專業錄取時予以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