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文理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體檢合格,專業測試合格、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數線(無單科分數限制),優先錄取學校第一志愿考生。
如果學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經省級招辦批準投檔給學校的非第一志愿且符合錄取標準的考生。
藝術體育進檔考生按照類別分別錄取。具體規則如下:
藝術類(專業成績一律認定各省相關專業統考或聯考合格成績):
(1)美術類(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專業按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70×(專業分÷專業滿分)+30×(文化分÷文化滿分)
綜合分相同時,參考學生綜合素質擇優錄取。
(2)音樂學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
(3)舞蹈學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
(4)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綜合分相同時,參考學生綜合素質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