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汕頭市招生委員會、汕頭市教育局《關于規范汕頭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政策性照顧加分工作的通知》(汕招〔2015〕18號)的規定,經考生自報、學校初審、區縣招生辦復審、市招生辦核定,2017年全市共有785名考生符合政策性照顧、加分條件,現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6月19日至23日,共5天。
在公示期內,任何組織或個人如對照顧對象有異議,可在6月30日前以書面形式向考生所在學校或區(縣)招生辦舉報。凡以組織名義舉報的,要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舉報的,要簽署真實姓名、地址和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汕頭市教育局
聯 系 人:黃靜純
聯系電話:88696023
汕頭市招生辦公室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