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
為做好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準備工作,現將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編制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學科(專業)、類別(領域)
1. 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學科(專業)、類別(領域)必須是本校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碩士授權點。
2. 專業目錄須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招生學科(專業)、類別(領域)名稱及代碼執行。對不同學科門類下相同的學科(專業),同一學院只能使用與該學科(專業)名稱相對應的一個專業代碼。
3. 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類別(領域)及方向原則上與2017年一致。在原招生學科(專業)、類別(領域)下調整(不增設)研究方向的,須經學校審批同意后方可招生。
4. 招生專業目錄中研究方向的設置應與各學科專業培養方案中的研究方向一致。非全日制僅在專業學位類別(領域)相應方向招生,不在學術類學科(專業)招生。非全日制方向與全日制方向名稱須一致。
二、招生計劃
各學院應根據本單位各學科承擔科研項目情況、具備招生資格的碩士生導師數、生源情況和社會需求、2017年報考和上線錄取等情況提出本單位各招生學科(專業)、類別(領域)擬招生人數。
各學院實際招生規模將根據教育部下達給我校的2018年招生計劃數進行適當調整。
三、自命題科目
1. 自命題科目設置應堅持“精簡、規范、通用、有效”的原則,各學院要審慎確定各學科、專業自命題科目的設置。要充分發揮學術組織在確定考試科目和內容等方面的學術把關作用,切實保證目錄編制工作的學術性和規范性的統一。
2. 自命題科目原則上按一級學科(群)設置。同一級學科下的碩士點(即專業代碼的前4位相同)自命題的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考試科目應保證至少一門相同。
3. 同一專業自命題選考科目原則上不超過2門,同時要求名稱應盡量簡化(可使用簡稱,一般不超過8個漢字)和規范化。近兩年考生選考科目人數很少的冷偏科目應予取消,原則上不再增加新的科目。
4. 工程碩士招生領域自命題科目原則上應與對應的學術學位碩士專業相一致。
四、復試筆試科目
復試筆試科目一般為一門體現本學科特點的專業主干課程,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五、同等學力加試科目
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加試本專業二門本科主干課程,不得與初試科目、復試筆試科目相同。各專業加試科目須在專業目錄上一并列出,為盡量減少加試科目設置,相近專業應盡量設置相同的加試科目。
六、參考書目
為方便考生復習迎考,凡初試自命題科目、復試筆試科目、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等均應提供相應參考書目,所列參考書目應盡量選用近年出版,并具有一定代表通用性容易購買的本科教材或參考書,并注明參考書目的名稱(含版本)、作者、出版單位、出版時間,以便考生準確查找。對考生提出的有關參考書目的具體情況,由各學院負責解答。
七、制(修)訂初試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
為便于考生進行專業課的準備和學習,體現考試的公平性,我校初試自命題科目均需制(修)訂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各學院務必認真對待考試大綱的制(修)訂工作,在定稿前要征求相關學科專業的意見,并進行充分的討論,保證此項工作的正確性和權威性。
八、其他事項
1. 目錄編制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和學術性很強的工作,是廣大考生報考的重要依據。各學院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科學、合理、及時做好目錄編制工作,務必做到內容詳實,信息準確,文字嚴謹,進一步提高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導向性。
2. 為讓考生和社會更好地了解我校,各學院要積極準備反映本學院總體科研實力的資料,包括學院學科專業設置情況特別是優勢特色學科情況(如優勢學科、重點學科、特色專業等)、招生導師及學院科研人員情況、科研經費情況、科研成果獲獎情況、科技成果轉化等內容,同時組織整理各學院的重要科研成果的相關文字與圖片資料。以上資料可在本單位網站上發布和展示(同時報送研招辦),以吸引更多的優秀考生報考我校。
3. 各學院應加強領導,合理規劃,積極做好生源的組織和動員工作。
4. 專業目錄、參考書目于6月26日前提交紙質稿(由分管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和電子稿(文件名:XX學院2018年專業目錄及參考書目,發送至 yzb@mail.usts.edu.cn)。為提高專業目錄編制的質量和效率,學院在報送材料時,對照2017年專業目錄與參考書目,如有新增和修改的內容請用“斜體加粗標紅”表示;如專業目錄和參考書目無變化,請相關學院于6月22日前將紙質稿(對照2017版本填寫,由分管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送交研招辦。
5.初試科目考試大綱于6月26日前提交紙質稿(由分管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和電子稿(文件名:XX學院2018年自命題科目+科目名稱,發送至yzb@mail.usts.edu.cn)。所有初試科目考試大綱須重新提交。復試科目考試大綱可提前準備,此次暫不提交。
附件:
蘇州科技大學研招辦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