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2017年繼續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專業
學校2017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的專業為法學和工商管理。
報考法學專業的考生,本科所獲學位不能為法學學士學位;報考工商管理專業的考生,本科所獲學位不能為管理學學士學位或經濟學學士學位。
二、報名條件
報名考生須在本科階段在校表現良好且畢業時能夠取得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以下三類考生有資格報名:
1.中國政法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2.下列23所普通高校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包括: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天津大學、南開大學、吉林大學、四川大學、蘭州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山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
3.在籃球、排球、足球、藤球、乒乓球、羽毛球及田徑方面(均含男女項目)具有突出特長、本科階段參加國內或國際重大比賽獲得突出成績、能夠為我校爭得榮譽、符合我校體育運動發展需要的體育院校普通高等教育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也可報名;
三、報名方式
1. 本校學生由所在學院統一報名。各學院應在6月13日當天將學院匯總表(附件中自行下載)統一交至教務處招生辦公室(昌平校區行政樓A403)。
2.外校考生須填寫《中國政法大學2017年第二學士學位校外考生報名表》(附件中自行下載),于6月16日(16日前寄出,以郵戳為準)前連同下述材料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郵寄(其他方式報名無效)至中國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
(1)身份證復印件
(2)本科成績單
(3)本科學歷證和學位證復印件(尚未發放者須有學校本科教務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
(4)本科錄取名冊(錄取大表)
(5)6張近期免冠1寸白底照片
(6)畢業生體檢表復印件
以上材料必須齊全,否則報名無效。
四、錄取
學校招生辦公室于6月中下旬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對報名條件第1類、第2類符合條件的考生經學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會議審核通過后免試錄取并發放錄取通知書;會同體育教學部等部門對報名條件第3類的考生進行綜合考量,擇優錄取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報到及其他
1.報到時間為2017年9月2日,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開學前三天內向學校請假(向招生辦傳真請假條和身份證復印件并注明聯系方式,經招生辦公室同意且收到招辦電話回復的請假序列號方為有效)。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放棄入學資格的同學,應將檔案、戶口轉回生源所在地。中途退學的學生,按學校規定期限辦理退學手續離校,檔案、戶口轉回生源所在地。
2.已錄取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在校學習期間戶口及檔案關系轉至學校。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符合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授予畢業證書;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頒發學位證書。凡取得畢業資格的學生,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學校為其辦理就業手續。
3.學費每人每學年為5000元(不含住宿費)。
4.學校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中國政法大學
收件人:招生辦公室
郵編:102249
咨詢電話:010-58909122
自動傳真:010-58909922
中國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6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