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大學文理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院投放藝術類專業計劃的省份,藝術類省聯考成績合格的考生可報考我院相應的藝術類專業。部分外省未設置省聯考的,學院認可其他同類本科高校相同專業合格成績。
錄取方法為:文化分達到所在省劃定的錄取資格線,美術類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等專業按高考文化考試成績占40%、聯考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依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當總成績相同時,專業成績高的優先錄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高考文化成績與專業統考成績之和排序投檔,依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當總成績相同時,文化成績高的優先錄取。未設置聯考的專業,根據該省(市、區)投檔原則,專業合格后,分專業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當文化成績相同時,專業成績(按百分制折算)高的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