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及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并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新鄉市衛濱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區屬小學教師40名,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9名,平原鎮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要求見《衛濱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技術崗位計劃一覽表》和《衛濱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崗位計劃一覽表》。
二、招聘資格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如30周歲以下指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齡段類推);
(四)符合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資格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4、現役軍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17年應屆畢業生除外);
5、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2017年7月17日,在新鄉市衛濱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wbq.gov.cn/)發布信息。
(二)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現場采集考生信息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26日-7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3:30—18:00)
2、報名地點:新鄉市衛濱區人民路小學院內(新鄉市人民路與解放大道交叉口西100米路南)
3、報名辦法: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專業)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必須一致。
(三)資格審查
所有報考人員,均須提供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尚未畢業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院校開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函)、就業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人事代理合同書)等相關資料。
1、報考教師崗位的還須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具有教學工作經歷人員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的兩級工作證明、近三年來工資發放首末兩個月的憑證,三年教學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17年9月30日)。
2、在農村服務滿5年的大學生村干部且現在衛濱區基層工作的大學生,還須提供服務所在地鎮、辦出具的證明,加蓋縣(區)組織部門公章。
3、在衛濱區社區服務滿3年且現在崗的社區工作人員,還須提供社區出具的證明,加蓋鎮、辦及區民政部門公章。
4、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5、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
6、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區教育文化體育局負責,報考管理崗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報考時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審驗合格后交復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同時提交本人填寫的《新鄉市衛濱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需網上自行下載,a4紙打印),筆試考務費每科30元,共計60元。
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免交筆試考務費。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后,到繳費處辦理免繳費用手續。擬免交筆試考務費的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各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擬招聘崗位。同時,將及時通知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重新選報其他崗位,未重新選報的,退還其繳納的筆試考務費。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衛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二)新鄉市衛濱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wbq.
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該網站進行發布。報考人員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與招聘過程有關的公告、通知要求執行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
(三)招聘過程中,自始至終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邀請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過程監督。
(四)受聘在職人員須按社會保險有關規定自行完善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開具繳納養老保險證明,在衛濱區參保之前產生的相關問題由個人承擔。
(五)受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限和要求辦理相關人事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試有關的輔導資料。
(七)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務必經常登錄衛濱區人民政府網站,查看招考信息,因個人原因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務必保持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聯系不上者視為自動放棄。被聘用人員要服從組織分配,對不服從分配者,取消聘用資格。
考務咨詢電話:0373-2826108
監督電話: 0373-2826111
(八)本方案由衛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1、衛濱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技術崗位計劃一覽表
2、衛濱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崗位計劃一覽表
衛濱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