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考試要求
報考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藝術類美術與設計類專業考試;報考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藝術類編導類專業考試;報考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藝術類舞蹈類專業考試;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藝術類播音與主持類專業考試。
成績認定
(1)文化成績
考生應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高考,成績應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門劃定的相關專業本科控制分數線。
(2)專業成績
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統考(聯考)的,我校承認考生統考(聯考)成績,考生專業成績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聯考)本科合格線;
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無統考(聯考),我校組織校考的(山東省廣播電視編導(電視編輯、文藝編導方向)、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東省廣播電視編導(電視編輯、文藝編導方向)),考生專業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校考本科合格線,學校會發放相關專業考試合格證;
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無統考(聯考),且我校未組織校考的,經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我校承認考生參加其他本科院校在當地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考生須達到該校的本科合格線,并在志愿填報后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其他院校同類專業考試的合格證復印件。
錄取規則
(1)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與組織下進行,實行網上錄取。
(2)舞蹈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美術與設計類專業按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四川省按文化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它省份按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
(3)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未滿額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之間不設志愿級差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