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擬公開招聘聘用公證輔助人員2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養、道德品行和保密觀念。
2.具有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專業不限,法律、文秘類專業的可優先考慮。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年齡截止時間至2017年7月30日止)。女性身高1米55以上,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免于刑事處罰的;曾受過治安處罰、勞動教養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在學習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近三年曾受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道德品質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其他不適應在公證處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1.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7年8月1日至8月15日
方式:應聘者請將個人簡歷發送至江海公證處郵箱
電子郵件:2849247367@qq.com
聯系人:區自強,聯系電話:0750-3193811
報名人員填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2.面試
面試日期和地點另行通知;根據招錄人員的實際情況確定面試人選。主要內容:側重考核應試者的應變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儀表氣質及與職位相關的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3.聘用:面試合格者,專人通知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三.薪酬待遇
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上崗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只發基本工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正式簽訂聘用合同。工資待遇: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