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松山湖地稅分局人手不足的矛盾,進一步配合做好園區納稅服務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政府第139號)、《東莞市機關事業單位聘員管理實行辦法》(東府〔2017〕9號)等文件規定,現面向全市公開招聘稅務協管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招聘的為地稅分局稅務協管員,共招聘1人,具體崗位和要求見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2017.7.31-2017.8.4
(二)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東莞市地方稅務局松山湖稅務分局三樓辦公室(東莞市松山湖市民中心三樓),聯系人:萬燕青,聯系電話:22892659;葉淑娟,聯系電話:26622556;何雯娟,聯系電話:22892652。
(三)報名需提交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和學歷、學位驗證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藍底);
5、近三個月內鎮級或以上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
6、松山湖(生態園)管委會聘員招聘報名表。
三、考試
采用“業務考核+面試”的方式進行。業務考核、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
(一)業務考核
業務考核由松山湖地稅分局組織實施,采用上崗考核等方式,業務考核采用百分制,設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
1、考核對象:根據報名資格審核情況,擇優進行考核。按業務考核分數從高到低,從業務考核合格人員中以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人員進入面試。如出現同分情況,同分的人員均進入面試;如合格人員不足的,按實際合格人員數確定。
2、考核內容:考核內容為實際業務工作能力,即業務能力、溝通能力、工作態度。
3、考核時間及地點:業務考核時間另行通知。地點:松山湖地稅分局。
(二)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面試人員的專業知識、臨場應變能力和綜合分析等能力。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成績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40%+業務考核成績×60%。考試結束,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進行體檢。如因體檢或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二十七條執行。
五、聘用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滿合格的予以任職,工作安排在松山湖地稅分局。試用期能力表現差或出現較大錯誤者終止聘用。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市人力資源局《關于做好調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經費供給標準有關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