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區衛生系統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天津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我區將組織實施2017年和平區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醫學院校或綜合院校醫學院系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3、應聘人員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護理(助產)專業可為全日制脫產專科以上學歷;
4、具有本科學歷、護理(助產)專科的應聘人員年齡須在30歲以下(1986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應聘人員年齡須在35歲以下(1981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報考需具備中級職稱特殊崗位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歲以下(1976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5、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社會人員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進的相關政策;專科學歷應聘人員需具有天津戶口,符合天津市人才引進的相關政策;
6、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注: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允許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