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師范學院2018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是提高我校碩士生生源質量,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的重要途徑,為做好2018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接收的推免生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免試資格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二)推免生的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三)推免生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良好,身體健康,學習成績優秀,具備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的能力和素質。
(四)一般在一級學科或同一專業領域內接收推免生。
(五)參加我校復試、政審、體檢合格者。
二、接收推免生的專業領域和人數
(一)全日制藝術碩士音樂、舞蹈、美術(書法方向)專業領域專業學位研究生接收推免生。
(二)接收推免生的人數為10人,其中音樂領域5人,舞蹈領域3人,美術領域(書法方向)2人。
三、接收推免生的工作程序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3號)的有關精神, 2018年我校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 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獲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確定擬申請的專業后,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專業志愿。
(二) 學校發出復試通知。學校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考生發出復試通知。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48小時內確認是否同意復試。
(三)考生參加復試。同意參加本校復試的申請人,招生學院通知其復試的具體安排(具體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
2.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并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3.其他有關材料(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其他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表演作品或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復印件。
復試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復試主要包括業務能力考核和外語口試、聽力。復試情況及成績要做好記錄。推免生的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外語口試、聽力占10分,業務能力考核占90分。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在復試期間,各相關學院須組織推免生到指定醫院體檢。
(四)辦理擬錄取手續。復試及體檢合格者名單由相關學院上報學校研究生處,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并確定擬錄取名單。擬被錄取者領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按要求及時接受待錄取通知。
(五)省教育考試院審核與公示。
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并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推免生錄取名單。
四、接收推免生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學院必須高度重視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平公開、組織嚴密,堅決反對和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如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將予嚴肅處理。
(二)對擬接收的推免生,要切實做好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及業務水平的考核工作,以保證質量。擬接收的推免生須向我校提交本人不放棄入學資格的《保證書》。
(三)擬接收的推免生,如在本科最后學習時間內受到行政處分或畢業論文(設計)不及格,或畢業時未獲取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者將被取消免試錄取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若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不予錄取。
(二)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三)咨詢、監督與申訴渠道
音樂與舞蹈學院:0595-22737900 吳老師
文學與傳播學院:0595-22918736 盧老師、呂老師
研究生處:0595-22918022
(四)如教育部有最新規定,以教育部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