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連平縣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同意(連機編[2017]88號),我局決定向全縣公開招聘復退軍人服務體系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1、縣級1人;
2、全縣8個鄉鎮各1人。
二、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復退軍人放寬到高中以上學歷,熟悉計算機操作;
4、男女不限,具有本縣戶籍,年齡在35周歲以下,復退軍人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和被辭退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加分條件(符合條件的不重復加分,以一人一次加分在筆試中計算)
1、榮立個人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加5分;
2、榮立個人優秀士兵及個人嘉獎加2分。
三、招聘方法及步驟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實行社會招聘,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筆試面試、擇優錄用。所聘復退軍人服務體系工作人員參照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制度,由縣民政局統一管理,并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復退軍人服務體系工作人員由縣民政局與所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合同期滿后,根據實際情況由縣民政局進行考核,決定是否續聘。工作表現好、業務能力強者,服務滿三年后,可視情況簽訂三至五年聘用合同。
1、報名方式和時間。報名方式:有意應聘且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者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縣民政局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1日(5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時提供《連平縣民政局公開招聘縣、鎮復退軍人服務體系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在附件下載)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原退伍軍人需提供退伍證、個人簡歷和本人戶口簿原件及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統一為a4紙格式),提交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張。在職人員報考必須事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2、資格審查。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核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領取準考證。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領取準考證。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到縣民政局招聘辦公室領取(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實行100分制,其中筆試占60%,面試占40%。總成績計算方式: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由連平縣民政局統一組織。筆試命題、評卷由連平縣民政局委托相關機構承辦。筆試內容為(1)公共知識:《通用能力測試》(綜合類)(2)崗位技能知識:《公共服務能力測試》(3)崗位法律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及計算機技能實操知識。筆試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依據筆試成績,按招聘位擬錄用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責任感與事業心、應變能力、儀表氣質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統計出應試人員考試總成績,依據總成績,報考同一職位的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聘用對象。
四、崗位待遇
具體待遇為:工資福利待遇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方式落實,每人綜合年薪25000元(含五險一金)。作息時間參照公務員作息時間。
五、體檢
根據擬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由縣民政局組織到縣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執行,體檢費自理。
六、聘用人員名單的公布方式、咨詢電話、舉報或者投訴電話
1、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連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10個工作日,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擬聘職位空缺的,將按規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職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2、咨詢電話、舉報或者投訴電話:0762-4303913
連平縣民政局
二○一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