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目標
《環境科學概論》主要研究環境科學的基本理論知識以及解決環境問題的技術和措施。要求學生掌握環境問題、環境保護、環境政策與法規、環境經濟等基本概念、掌握環境科學的理論基礎、環境污染控制技術的基本理論體系和方法、分析和協調經濟可持續發展與環境間的辯證關系。
二、試卷結構
1、題型結構
名詞解釋(25%)、單選或多選選擇題(15%)、填空題(15%)、簡答題(20%)、論述題(25%),共計100分。
2、內容結構
環境與環境問題占15%,環境科學的理論基礎25%;解決環境問題的技術與方法占50%;環境管理占10%。
三、考試內容
1.環境與環境問題。重點包括環境學基本概念、基本特征、環境問題、環境問題的成因;我國的環境問題及原因、全球環境熱點問題。
2.環境科學的理論基礎。重點包括水環境污染現狀,水環境污染物的降解過程,環境容量,水體自凈;大氣環境與保護,影響大氣污染擴散的因素;環境倫理觀基本內容;可持續發展理論的產生、發展、內涵、創新、指標體系。
3解決環境問題的技術與方法。重點包括污水處理系統、有機污染物生物處理技術及原理;大氣污染控制措施;固體廢棄物定義、固體廢物污染及其處理處置、固體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噪聲污染控制技術;環境監測手段、要求,常規水、氣監測項目、環境監測技術;環境影響評價含義、環境影響評價內容、我國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清潔生產。
4.環境管理。環境法體系構成;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制度、生命周期評價、循環經濟、環境標準體系、環境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