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服務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加強優秀年輕干部源頭建設,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2018年湖南省定向浙江大學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選拔一批選調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浙江大學2018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
二、選調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志于從事黨政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并獲得相應學位,學習成績優良(一般在2018年7月31日前拿到畢業證、學位證,博士研究生可放寬到2018年12月31日前)。
(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2.擔任班委會(團支部)委員以上學生干部,且任職時間連續滿1學年以上。
3.獲得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和“優秀畢業生”等榮譽。
(四) 本科生24周歲以下(199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28周歲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4周歲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省直機關崗位報考人員限博士研究生,且須符合《2018年湖南省直機關博士選調生選拔學科目錄》專業要求。
(六)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和獨立學院畢業生不列入選調范圍。
凡在校期間受過處分,或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不得報考。
四、有關政策
(一)崗位安排。省直機關一般只安排緊缺專業博士研究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及本人自愿到市縣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安排到市州及以下機關。
(二)培養措施。安排到省直、市州直機關的選調生先到鄉鎮基層鍛煉2年(其中試用期1年),人事行政關系放在鄉鎮,鍛煉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安排回省直機關、市州直機關工作。
選調生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任職定級手續。安排到省直、市州直機關的選調生試用期滿后,博士研究生任鄉鎮黨委副書記(非中共黨員任副鄉鎮長),表現優秀的碩士研究生可任鄉鎮領導班子副職。
安排到省直、市州直機關的選調生,鍛煉期滿表現優秀且本人自愿留在縣鄉工作的,本科生可破格提拔為副科級領導職務;碩士研究生可破格提拔為正科級領導職務;博士研究生可任鄉鎮黨政正職,表現突出的可破格提拔為副處級領導職務。
(三)安排到省直機關的博士選調生,發放生活補助6萬元;安排到市及以下機關的選調生,享受各市州有關政策。
(四)暢通選調生交流到省直機關的渠道,每年從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選調生中定向遴選省直機關工作人員。
考生不需要繳納報名考試費和體檢費。
本公告由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熱忱歡迎有志于投身湖南發展的優秀學子踴躍報名。咨詢電話:0731—82216073、82218421。電子郵箱:hnswzzbxds@163.com。
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