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的規定,茂名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教育局和民政局等主管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教育和綜合類崗位共250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一般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往屆畢業生或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4.年齡18-35周歲,部分崗位為18-45周歲, 具體年齡要求詳見職位表。年齡和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時間均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或違背承諾行為的。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或關注微信公眾號“茂名人社”)。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綜合分析、組織協調、人際溝通、應急應變、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
面試采用百分制,面試合格成績為60分以上,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四)總成績計算
1.參加筆試+面試的應聘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參加實操測試+面試的應聘人員總成績=實操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3.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實操測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等規定執行,若行業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七)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將在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經主管部門審核,報人社部門核準后,按照崗位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
(九)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本次招聘職位表的專業類別和名稱均根據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進行填報,請自行查閱。
4.本次招聘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過程出現不合格或棄權者,可在最終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遞補有效期截止為2017年11月30日,只可遞補一次。
5.本公告由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6.聯系方式
(1)聯系電話:0668-2976950;
(2)聯系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68號(茂名市人力資源和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