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龍川縣人民政府同意,龍川縣信息中心等54個事業單位集中組織公開招聘7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和所需其他條件,詳見《龍川縣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辭退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 被有關部門列入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的當事人。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方式
(1)報考人員于2018年4月2日9:00至4月4日17:00登陸龍川縣政府門戶網站點擊“龍川縣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內的報名鏈接“龍川縣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網上報名系統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gdhy01”,按網上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進行注冊報名。
(2)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及參加考試。
(二)資格初審
采用網上報名崗位由報名系統自動進行審核,不再人工進行資格初審,通過初審者方可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崗位條件并對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發現弄虛作假立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能否通過審核,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
(三)準考證打印
報名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4月16日9:00開始登陸龍川縣政府門戶網站點擊“龍川縣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內的報名鏈接“龍川縣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網上報名系統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gdhy01”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其它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龍川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ongchuan.gov.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3.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 2018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筆試后第3天向龍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提供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原件。
7.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筆試時間暫定4月22日,具體時間與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筆試內容為綜合類通用能力測試。
2、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為60分,成績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3、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自行登陸報名網站查詢,面試名單在龍川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二)資格復審
在面試前將對擬面試對象進行應聘資格復審,復審的時間安排及所需材料另行通知。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的,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不安排其參加面試,并將根據筆試成績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等具體事宜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2.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擬面試對象。如有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放棄面試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達不到設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分為合格、不合格。評委組當場決定面試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并通知考生。如面試合格考生中筆試成績排名到崗位擬聘人數最后一位出現同分情況時,將第二次組織面試評分確定進入體檢考生。第二次面試評分具體時間地點在龍川縣政府網站上另行公告,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