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經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河源市國有黎明林場、紅星林場、下石林場、坪山林場、牛嶺水林場是經河源市編委批準成立、隸屬河源市林業局的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人員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地理位置:河源市國有黎明林場位于和平縣熱水鎮,場部距縣城約30公里;下石林場位于紫金縣鳳安鎮,場部距縣城70公里;紅星林場位于龍川縣佗城鎮,場部距縣城約10公里;坪山林場位于龍川縣黎咀鎮,場部距縣城60公里;牛嶺水林場位于連平縣陂頭鎮,場部距縣城30公里。林場的主要職責是組織開展林場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組織開展林場生態公益林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林場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及管理;負責林場林地、林權管理;做好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工作,配合森林公安查處破壞國有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資源案件工作;做好林場森林防火及病蟲害防治工作;做好林區公路的建設養護和其他相關基礎設施管護修繕工作。
二、 招聘單位名稱、崗位類別、崗位職責和資格條件、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一)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二)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財政核撥編制,執行國家、省、市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政策。
(三)招聘條件
1.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4.年齡要求: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止至2018年7月4日。
5.聘用后需在聘用單位工作滿5年。
6.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7.按省、市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如“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的報考者,應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報名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10日。
(二)報名地點:河源市林業局人事科(河源市穗香街5號市林業局一樓,聯系電話:0762--3378595)。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者持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資格條件規定的相關證書、工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張,填寫并遞交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報名時,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經審核符合招聘條件的將以電話告知,并發放準考證。
四、考試時間和地點、考試方式和范圍、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一)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方式和范圍
1.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2.考試的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筆試命題和評卷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有關機構負責。考試工作由市林業局組織實施。
(三)面試人數的計算方法
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招聘職位的擬聘人數的1:3確定面試對象,考試人數達不到1:3的,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確定。
(四)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同一崗位考生最終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五)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1.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考生面試完畢后立即評分、統分,面試結束后當天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3.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最終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招聘方案規定的擬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由市林業局組織到市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由市林業局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六、聘用人員名單的公布方式、咨詢電話、舉報或投訴電話
(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職位空缺的,將按規定在同職位考生中,依次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二)咨詢電話、舉報或者投訴電話:0762—3378595。
七、其他
擬聘人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