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充實和優化司法所隊伍的通知》(粵司辦[2017]536號)、《廣東省司法廳關于印發<省民生實事人民調解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規范指引>的通知》(粵司辦[2018]182號)、《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8年陽江市十件民生實事督查方案的通知》(陽府辦函[2018]72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我區各鎮(街道)調解委員會配備專職人民調解員的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專職人民調解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專職人民調解員共10名。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吃苦耐勞,責任心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語言表達能力;
(二)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適應下鄉調解工作需要;
(三)陽江市戶籍;
(四)年齡40周歲以下,即197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以上崗位報考人員如已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法學類專業畢業、有政法部門工作經歷的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錄用。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計生審核不合格人員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名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報名時間:2018年8月29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報名地址:陽江市江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會議室(市區新江北路347號江城區行政服務中心5號樓)
聯系電話: 3100968
(二)報名程序
報考人員攜帶相關資料到現場報名: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2018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除2018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外其他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和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相關證明材料,大一寸彩色相片3張。報考人員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參加考試。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和成績。
2、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報名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四)領取準考證
考生請于2018年9月6日至7日憑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
2、筆試時間:2018年9月8日上午9:30—11:30;
3、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面試
1.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人選。
2. 面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業務技術水平、工作進取精神、思維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
3.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在江城區人民政府網 (http://www.jiangcheng.gov.cn)上公布。
(三)考試成績
1.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劃定。
2.總成績合成方法。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x 60%+面試成績x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3.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五、體檢和考察程序
考試完成后在江城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jiangcheng.gov.cn/)公布考試成績,依總成績從高至低順序,按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按同一崗位考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及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
六、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江城區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屬實的,按規定程序聘用為陽江市江城區專職人民調解員。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對聘用的專職人民調解員實施日常管理與考核,考核結果報江城區司法局審核備案。
陽江市江城區專職人民調解員工資福利待遇參照《陽江市市直機關單位合同制職員管理實施細則》(陽辦發[2010]12號)文件執行。
七、注意事項
(一)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公示情況可登陸江城區人民政府 查詢。
(二)筆試、面試必須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進場。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考試培訓機構。
八、其他
本次具體招聘工作由區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